近日,西平縣出山法庭與出山鎮司法所聯動,共同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踐行了新時代“楓橋經驗”。
2014年,王某某因資金周轉向張某某借款20000元整,并向張某某出具借條,約定利息及還款期限。后張某某多次催要,王某某一直未償還借款,張某某遂訴至西平縣人民法院。
承辦法官楊綠化在詳細了解案情后,考慮到雙方都是朋友關系,且本案數額不大,又了解到司法所接觸過這個案件,楊綠化法官和司法所所長溝通,將王某某邀請到司法所,發揮雙方的優勢,通過“面對面”調解方式,堅持法理情結合,在多方釋法明理、悉心調解下,共同發力,最終王某某當場向張某某轉賬所欠借款。
人民法庭和司法所都是處在矛盾糾紛的最前沿、社會治理的第一線,出山法庭將持續與司法所開展庭所聯動活動,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加強訴源治理,積極融入社會治理新格局,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馮占華 耿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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