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遺失了怎么處理?
支票丟失后,可以先進行掛失。支票掛失程序具體如下:
1、向開戶銀行提交掛失止付通知書;
2、經開戶行查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請催告或訴訟;
3、向開戶銀行提供申請催告或訴訟的證明;
4、開戶銀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掛失支付的程序。
支票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2)收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涂改。
(3)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額數目的錢丟了,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銀行掛失;轉帳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要素填寫不齊,到票據交換中心掛失。)
(4)出票單位現金支票背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蓋一次,但不能超過三個印章。
(5)收款單位轉帳支票背面印章蓋模糊了(此時票據法規定是不能以重新蓋章方法來補救的),收款單位可帶轉帳支票及銀行進帳單到出票單位的開戶銀行去辦理收款手續(不用付手續費),俗稱“倒打”,這樣就用不著到出票單位重新開支票了。
(6)在支票左上角劃兩道斜線可以防止支票丟失后被人取現,即只能通過銀行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