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鎮平縣法院利用元宵節前未大規模返崗開工、外出務工及暴雪天氣等關鍵節點,不顧嚴寒風雪,組織開展2024年第三次“豫劍執行”集中執行行動,拉開新年執行攻堅行動新篇章。
針對申請執行人郭某超與被執行人孫某麗一案,經過鎮平縣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調解書確認,達成如下協議:限被告孫某麗于2021年8月23日前支付原告郭某超18875元。因被執行人孫某麗沒有履行相應的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冰雪嚴寒,冬風凜冽,被執行人孫某麗怎么也沒有想到,執行干警會在這樣的天氣出現在家門前。2月19日上午9點,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鎮平縣法院執行干警成功在孫某麗住處發現其本人,并將其拘傳至法院。
法院調解室內,案件承辦人張羽組織雙方當事人面對面交流。在交談過程中,被執行人孫某麗表示自己情況困難,承諾節后還款,但申請人表示對方已經多次逾期,自己對她缺乏信任,今天必須要到錢。雙方情緒激動,一時爭執不下。
溫和的調解措施難有突破,承辦人張羽決定對被執行人孫某麗采取拘留措施,同步進行體檢工作,進一步向孫某麗施加壓力。在體檢過程中,執行干警繼續對其規勸,并進一步釋法明理。在干警們的努力下,孫某麗的態度終于有所松動,現場歸還了14000元,并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支付給申請人。本案順利執結。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鎮平縣法院共出動干警27人,警車4輛,拘傳12人,拘留2人,執行到位金額9.6萬元,執行和解2件,執行完畢4件。
下一步,鎮平縣法院將持續鞏固主題教育成果,推進專項執行行動常態化,以利劍破堅冰,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供稿:張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