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什么意思?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它是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為了反映和監督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情況,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進行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
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投資收益”科目
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期間內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什么意思?
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現金、其他方的權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資產:
(1)從其他方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例如,企業的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和貸款等均屬于金融資產。預付賬款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是商品或服務,不是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權利,不是金融資產。
(2)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例如,企業持有的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等。
(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例如,企業的普通債券合同或普通股等。
(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