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費用一般多少錢?
擾民問題屬于民事糾紛案件,民事糾紛打官司起訴費需要幾千元左右,不同的訴訟總金額對應著不同的訴訟費用,具體的費用收費標準如下:
1、整個訴訟費的最低起點是1萬元,為分界線,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只需要向法院繳納50元的訴訟費用就可以了,不管是1000元還是9000元,都需要繳納50元的費用。
2、在1萬元以下是確定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部分就是按照百分比來進行繳納的。例如,如果整個的訴訟請求的金額是在1萬元或者是10萬元之間,需要按照2.5%來進行繳納。例如,如果整個訴訟的請求金額是兩萬元的話,那么兩萬元的2.5%就是500元,需要向法院繳納500元的訴訟費用。
3、需要注意的是,整個訴訟費是按照分段計算的方式,最后得出一個總額度的。也就是說1萬到10萬元,2.5%的部分只需要計算超出1萬元的部分即可,不夠1萬元的部分依然按照50元繳納。
4、那么如果超出了10萬元在20萬元以下的部分,這一部分的訴訟費用按照2%繳納在20萬元以上而不到5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1.5%的比例進行繳納,在50萬元以上而不到1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1%的數額來進行繳納。我們可以發現,超出的數額越大,所繳納的比例越是小,由于是累積進行的,所以這樣是符合當事人利益的。
5、如果在100萬元以上的部分,而不到200萬元,是按照0.9%的比例進行繳納;200萬元以上不到5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8%繳納;500萬元以上而不到10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7%進行繳納;在1000萬元以上而不到20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6%進行繳納;在超出2000萬元的部分,無論是多少,都按照0.5%的比例進行繳納。沒有再往上比例范圍了。
民事訴訟主體包括哪些?
1.民事訴訟主體,是指參與民事訴訟活動的當事人。訴訟主體是指對訴爭的標的有爭議的雙方或幾方。2.主要包括了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好第三人。我們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訴訟主體,是指第二類的訴訟當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訴案件中上訴人、被上訴人。合格的當事人直接關系到訴訟的結果。1、主持審判活動的審判機關,審判機關主導民事審判活動,是當然的主體。
2、訴訟當事人,即參與訴訟活動的民事糾紛的雙方,包括訴訟代理人。
3、訴訟參與人,包括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等。民事訴訟主體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才能保證民事訴訟活動合法有效地進行。我國民事訴訟主體包括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訴訟主體,是指第二類的訴訟當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訴案件中上訴人、被上訴人,合格的當事人直接關系到訴訟的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衍生問題:
訴訟費原告出還是被告出?
要看情況的,通常情況下,民事訴訟費是由原告承擔的,因是被告行為造成原告損失,所以原告認為訴訟費用應由被告承擔,可以寫在起訴書里,最后由誰承擔要看法院判決結果。如果是特殊情況的話:
1.當事人請求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雙方當事人按承擔責任的比例負擔。
2.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
3.撤訴案件,由原告負擔,但減半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