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本期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本期收到的現金;
(2)前期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含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本期收到的現金;
(3)本期預收的商品款和勞務款等;
(4)本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損失;
(5)本期發生銷貨退回而支付的現金(從本項目中扣除)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怎么計稅?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計稅由國家的稅收政策決定,具體的稅率及稅負會根據不同的產品和服務而有所差異。一般來說,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屬于營業稅稅收范疇,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相關稅款,當然有很多國家也提供了相關的減免稅政策,以減輕企業的稅費負擔。例如在中國,銷售的商品可以享受17%的增值稅稅率,提供的服務則只有6%的稅率。因此,企業應該認真了解各國的稅收政策,以減輕自身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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